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街道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,科学有效地调度救援力量,正确采用各种战术、技术,快速实施灭火救援行动,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,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,维护社会稳定,构建和谐社会。结合本街道实际,制定本预案。
一、适用范围
本预案适用于全街辖区内发生的特别重大、重大、较大、一般火灾事故。
二、工作原则
(1)以人为本,减少损失。在处置火灾事故时,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,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,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。
(2)防消结合,预防为主。要联合消防部门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,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,整改、消除各类消防隐患,从源头上预防火灾事故发生。
(3)统一领导,协同作战。各部门尽职尽责,密切协作,协调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、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。
三、组织指挥机构
当发生特别重大、重大、较大、一般火灾事故,需要实施救援和处置时,街道消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就位,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行动。
(一)街道消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:
组 长:臧长春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、办事处主任
第一副组长:唐桂三 办事处副主任
第二副组长:秦加皇 街道党工委委员
成 员:汤成友 街道纪工委副书记
韦 东 街道党政办副主任
杨云木 街道妇联主席
夏茂柱 街道城建所所长
李章国 街道国土所所长
孙茂新 街道农林水总站副站长
王绪林 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
窦 好 街道农机站农机员
汤红奎 街道水利站站长
陈 辉 街道水利站工作人员
陈 春 街道水利站工作人员
白翠刚 街道文化站工作人员
(二)街道消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职责
(1)总体要求
1.统一指挥社区一般以上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。
2.负责启动本预案。
3.组织指导社区范围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。
4.对救援行动做出决策,下达命令和进行监督。
5.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。
6.向区应急办报告事故和救援进展情况,必要时,建议启动区级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。
(2)、各分组职责
1.现场灭火组
现场灭火指挥部统一调配现场应急处置力量,根据现场灭火实际需要,建立若干行动组,对火灾事故应急救援行动进行分工和落实:
灭火抢险组:
组长:窦好
成员:执法大队全体
职责:发生火灾事故时迅速组织人员开展现场营救,尽力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。
2.疏散引导组
组长:夏茂柱
成员:派出所、司法所全体
职责:指挥辖区居民转移到安全场所。
3.通讯联络组
组长:韦东
成员:党政办公室全体
职责:负责对内对外的信息沟通和上报工作。
4.人员救护组
组长:王绪林
成员:城西医院全体
职责:为现场伤员实施及时有效的救护,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到区级以上医院。
5.物品管理组
组长:杨云木
成员:妇联及民政全体
职责:妥善保管从现场抢救出来的物品,对贵重和危险的要派专人看管并逐件登记造册,以免重复损坏、丢失。
(三)应急响应
(1)火灾事故发生后,立即按照本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,组织实施灭火救灾工作,尽可能控制火灾蔓延、扩大,严防次生灾害的发生,迅速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。
(2)接到火灾报警后,应立即向街道指挥中心负责人报告,并视情况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,街道指挥中心根据现场情况和办公室的建议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。街道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通知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到达指定地点。
(3)信息报送与处理:
1.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。特别重大、重大、较大和一般火灾事故信息应立即(30分钟)上报区应急办。
2.街道指挥中心、事发地社区应及时派员赶赴现场,核查、了解并续报有关信息。
3.信息报送方式可采取电话口头初报,随后采用计算机网络、传真等载体及时报送书面和现场音像资料。